标牌制作的形状( 尤其是交通标牌形状) 一定要符合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,在无标准规范的情形下,要注意符合易辨识,最好独一无二的原则,另外在导向标牌制作的过程中,要遵循四个原则:
原则一:看得见、可阅读
目前国内城市道路上的导向标牌,大小很不规范,经常是不把它当作让人阅读的牌子,而是当作美术作品,有许多样子货,起不到指引路径的作用。
原则二:无歧义
导向标牌与其所标示的功能属性、位置、路径方向应该是一一对应的,不能有歧义。国内道路上有许多指地点的标牌,如前方是什么城市,广州华南快速上有块牌子写前方北京,了解的人知道因为前方连着京珠高速,它的意思是京珠高速那一端的起点是北京,可是又有多少人能在极端的时间内如此浮想联翩。更严重的是,若是对中国地理环境不了解的人来看,还以为北京挨着广州,这差得就大了,岂不知北京在数千里之外。导向标牌是给陌生人看的,如果对地理环境很熟凭记忆就可行车走路。另外,导向标牌应指路少指地点甚至不指地点,导向标牌是和地图配合使用的,不能把地图上的东西搬到标牌上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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